7月16日,甘孜州宗教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集中宣讲会在丹巴县莫斯卡金龙寺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甘孜州宗教界关于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教育座谈会的精神,强调要增强宗教界人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宣读发放了《甘孜州佛教协会关于自觉做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的宣传者和践行者的倡议》,鼓励广大佛教信徒和僧团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推动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会议对“三个意识”的内涵进行详细宣讲,强调国家意识是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的重要保障;公民意识则是增强社会责任感与参与意识的必要途径;法治意识则是构建和谐社会、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宗教界要深刻认识到任何宗教的生存发展都不能脱离国家,爱国是宗教生存的前提和基础。二是要明确认识到僧人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然后才是宗教教职人员。公民身份是根本,在依法享有公民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公民义务。三是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国法大于教规的理念。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要自觉做一名学法守法用法的爱国爱教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