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重点内容。引导宜宾市各宗教团体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宗教教风建设,促进宗教健康传承”活动的倡议》,从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知法守法等5个方面进行规范,倡导厉行全面从严治教,整饬违规犯戒行为。
(2)设置负面清单。印发《宜宾市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管理负面清单(试行)》,从业务范围、资金使用、活动开展等6个方面明确宗教团体管理负面清单15条、宗教教职人员管理负面清单14条,反向督促宗教界规范化、法治化管理。
(3)强化惩戒力度。通过“四不两直”暗访、日常监督管理、接受信访举报等方式了解收集负面行为线索,第一时间进行工作约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全年未出现负面清单规定内容的宗教团体在第二年工作经费上给予一定倾斜,宗教教职人员优先推荐各级评先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