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主 任:石东红 电话:028-62012001
机构职能: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安全、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史志编撰工作;承办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 及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负责民族和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分析及信息化建设;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建设。
宗教业务综合处
处 长:韦忠仕 电话:028-62012047
机构职能:组织对宗教理论、宗教政策和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宗教综合业务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指导宗教院校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负责民间信仰事务和五大宗教以外其他宗教的依法管理工作;开展有关宗教工作决策咨询论证。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处 长:胡佳 电话:028-62012011
机构职能:组织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政策措施;承担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职责;承办民族识别、民族成份管理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 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及少数民族的妇儿、老龄、残疾人、双拥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 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行政审批工作。
监督检查处
处 长:洛绒卓玛 电话:028-62012016
机构职能: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督导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牵头承担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 化管理工作职责;指导影响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提出构建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工作建议,承担相关协调处理工作 ;参与民族地区维护稳定以及涉及行政区划、边界纠纷、资源权属等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指导督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城市与散居少数民族工作处
处 长:韩 荣 电话:028-62014250
机构职能:研究提出城市少数民族法治化、社会化管理的政策建议;指导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协调流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处理城市涉及民族 因素的矛盾纠纷及影响民族关系的重大事件;指导城市与散居少数民族地方落实好民族政策,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与散居地方少数民族服务具体事 宜;办理涉及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有关事宜;管理相关专项资金。
经济发展处
处 长:李治蓉 电话:028-62012019
机构职能: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参与拟订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负责拟 订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民族地区统计分析和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实施省委省政府民族地 区民生工程中的相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扶贫、经济技术合作,指导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文化宣传与外事联络处
处 长:郭佳 电话:028-62012029
机构职能: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指导民族文化交流和产业 发展;负责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承办文物保护工作;承办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事务;承担新闻发布、官方微博和舆情监测等事宜 ;指导协调处理全省民族宗教涉外事宜,承办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交往与合作及有关审核工作;指导协调直属单位的对外联络 工作。
教育科技与民族语言文字处
处 长:马立发 电话:028-62012024
机构职能: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卫生、科技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拟订全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监 督实施;组织协调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指导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出版工作;参与协调双语教育、科普推广;负责民族语言文字翻 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指导省藏文学校、省彝文学校的业务工作;承担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汉传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工作处
处长:杨忠宇 电话:028-62012045
机构职能:承办汉传佛教、道教、伊斯兰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汉传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界人士;指导相应宗教团体和院校 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做好相应宗教界人士及教职人员的培养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等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市(州)、县(市、区)政府宗教事务部 门依法对汉传佛教、道教、伊斯兰教事务进行管理,推进汉传佛教、道教、伊斯兰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承办五大宗教以外其他宗教和民间信 仰事务的依法管理工作。
天主教基督教工作处
处 长:曹 阳 电话:028-62014127
机构职能:承办天主教、基督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天主教、基督教界人士;指导相应宗教团体和院校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做 好相应宗教界人士及教职人员的培养教育;指导市(州)、县(市、区)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天主教、基督教事务进行管理;推进天主教、基督教事 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藏传佛教工作一处
处 长:侯前所 电话:028-62014351
机构职能:负责推进藏传佛教事务法治化管理,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州、县(市)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指导藏传佛教活动及场所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藏传佛教工作二处
副处长:李纲 电话:028-62012043
机构职能:负责推进藏传佛教事务社会化管理,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藏传佛教界人士及教职人员的培养教育工作。联系藏传佛教界人士。指导涉藏州县佛教团体和院校依法依章开展工作。
计划财务处
处 长:刘雨春 电话:028-62012032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管理相关专项资金。
干部人事处
处 长:朱蓉 电话:028-62012038
机构职能: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参与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的拟订和实施工作;承担联系少数民 族干部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民族地区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副处长:阿春 电话:028-62012010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办
主 任:亓振林 电话:028-62012048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由省民族宗教委党组按照省委规定确定。
机关纪委
书 记:王军 电话:028-62012031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