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重在平时、抓好平常”的理念,融入日常、多管齐下、突出特色,有形有感有效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是“协同化”组织推进。印发《乐山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设立市民族宗教研究所,全市132个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民族宗教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协调配合、考核考评、督查指导、评选命名等工作机制,形成全市上下协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是“全景化”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活动,在乐山日报、乐山新闻网等平台开辟网上舆论阵地,编发彝汉双语《民族政策法规普法读本》2万余册、宣传资料5万余册,不断增强全市各族群众“五个认同”,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
三是“融合化”服务保障。在多民族社区成立56个“群众工作服务站”,建立健全信息员、民调员、社区民警共同参与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常态化开展下沉服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矛盾纠纷80余件。目前,已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3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42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4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