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凉山州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特色品牌作用,助力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不断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取得新成效。
(1)党政引领,持续打造宣传月品牌。凉山州委、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始终坚持高位推动凉山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1984年起,每年由州委办、政府办下发通知,在“火把节”当月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并将活动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绵绵用力、久久为功,39年来,“宣传月”已经成为凉山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主要阵地和特色品牌。
(2)广泛参与,不断提升法治化水平。宣传月期间,在凉山州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区、进乡镇、进军(警)营、进景区、进宗教活动场所“八进+”活动,各族干部群众的参与度、知晓率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影响力不断扩大。2020年11月颁布施行的《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法律条文形式固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并在“火把节”前一天创新设立“民族团结进步节”,将凉山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纳入法治化轨道。
(3)形式多样,全面促进共同体理念。宣传月每年一主题,开展演讲比赛、摄影比赛、知识问答、体育竞赛等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开展各类活动500场次,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1000余万份,基本达到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全域覆盖、全民参与,有力的推动凉山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