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凉山州各县、市严格执行《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法规,将全方位、全要素服务和监管贯穿于“两项资金”项目使用和管理全过程,不断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监管水平,使其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切实起到助力助推效用。
(1)当好“管理员”,细致审核项目,打造优质项目。按照“明确方向、额度下达、项目备案、绩效考核”的管理要求,全力以赴抓好项目管理工作。一是坚持严把项目投向。按照中央、省申报要求,着眼“择重”“择难”“择急”“择优”,把资金重点投向少数民族聚居区、贫困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切实为当地群众解决基础设施差、劳动技能弱等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和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坚持细审项目规划。针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必要性和项目效益,着重在项目入库、申报、审核等具体环节上下功夫,对每个项目进行实地踏勘、调查分析和规划论证,做全做好做优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方案,保证入库项目规划科学、全面适用、立项即可实施。三是坚持部门联动制。发改、政法、财政、国土、住建、统计等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联动协调,通过限时办结制、“绿灯”让道制等办法,最大限度提供支持,缩短项目各项筹备工作的前置时间,确保项目实施推进有保障。四是坚持科学实施项目。项目批准后,督促落实县乡(镇)村三级责任人,坚决按照项目备案内容实施项目,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均达标。五是坚持严格管理资金。严格实行专户专帐、专人专管和分管县领导“一支笔”审签,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按比例拨付项目进度款,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报账及时、管理规范、封闭运行,保证资金到位和使用率达100%。
(2)当好“监督员”,严把风险防控关,打造廉政工程。强化廉政意识,做到“四个紧盯”,确保把项目建成“廉政工程”。一是紧盯风险岗位,抓好谈话提醒。开展风险自查,及时预警纠错化险,健全廉政约谈制度,通过谈话教育提醒风险岗位干部提高思想认识,预防腐败行为。二是紧盯风险人员,实施廉政承诺。通过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资金实施廉政承诺书》,督促项目责任人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有效杜绝贪污、挪用、挤占、骗取项目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三是紧盯风险项目,加大监管力度。始终紧盯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采取“周督导、月调度”机制,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四是紧盯监督机制,落实联合监督。会同派驻纪检组,全过程检查抽查项目实施情况,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多渠道、多形式加强项目和资金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社会)监督。
(3)当好“服务员”,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打造惠民工程。秉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宗旨意识,当好群众“贴心人”,做好项目管理“服务员”,全方位保障项目组织实施。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县乡(镇)村等一线业务骨干进行项目管理相关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提升项目规划、编制、监管、归档资料收集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实行“双告知”。项目规划设计实行现场办公制,现场研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告知项目建设具体参数和实施要求;项目进场送达项目告知书,告知项目建设内容、标准、要求、时限等,确保项目按照一个要求、一个标准落地落实。三是为施工方排忧解难。坚持不定期深入项目点,及时分析梳理和靠前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为项目建设铺平道路,确保跟踪服务“零距离”、建设环境“零干扰”,打造最优项目建设环境。四是做好项目验收服务。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使用、维护管理、日常看护、安全隐患排查等管理机制,确保项目建成后有人管护,起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