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景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净化旅游市场环境,近日,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出台专项通知,明确“四个严禁”标准,坚决遏制以宗教名义诱导、胁迫游客消费行为。
一是明确“四个严禁”底线。要求宗教教职人员、景区从业人员及商户严格恪守规定,严禁以“消灾”“祈福”等名义强迫或诱导游客捐赠、购买高价物品;严禁景区从业人员及商户借宗教名义收取“功德钱”“香火钱”或通过“抽签”“算命”骗取钱财;严禁在景区内历史遗留的寺庙建筑、仿古仿宗教建筑等非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提供宗教服务、收取宗教捐赠,在显著位置设置提示牌和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利用宗教名义设置“陷阱”,通过言语威胁、尾随纠缠、限制离开等手段胁迫消费。
二是全覆盖排查不留死角。集中一个月时间由民宗、文旅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内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景区进行全覆盖专项排查。重点检查违反“四个严禁”规定、违规设置功德箱、诱导消费、宣传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集中一个月完成首轮集中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零容忍”处置形成震慑。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持“零容忍”。初次发现且情节较轻的,责令立即整改;对再次发现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严处置。宗教活动场所违规的,由民宗部门依据《宗教事务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活动、撤换负责人直至吊销登记证书。旅游景区及商户违规的,由文旅部门依据《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纳入旅游市场失信名单。涉嫌诈骗、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常态化监管防止反弹。将此项工作纳入民宗、文旅部门常态化检查巡查重要内容,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市场秩序整治等同步推进。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查处置群众反映问题。对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人员,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切实维护公众合法权益和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