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建立完善领导班子运行和考核机制,完善宗教内部管理制度,出台《德阳市全市性宗教团体年度考评办法》,强化制度执行,促进宗教团体履职尽责。优化班子结构,严格落实宗教团体班子成员任期制,顺利完成5个全市性宗教团体换届工作,强化“老、中、青”梯队建设,换届后团体班子50岁以下人员增加5人,占比提升14%,进一步彰显标杆作用和“头雁效应”。
二是加强教风建设。严把“入口关”,严格规范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结合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提标扩面”行动,规范人员管理,进一步理顺宗教教职人员违规惩戒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的人员依法依规予以惩戒。加强自查自纠,宗教团体建立教风纠察小组,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考核监督,引导宗教界人士遵规守法、提升宗教修为。
三是加强服务保障。支持宗教界加强人才培养,采取选送宗教院校深造、团体定期短训、到示范场所跟班学习、讲经交流等方式开展教育培养,近年来,选送30余名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学历培训和短期培训。帮助解决宗教团体办公经费,支持宗教团体更进一步发挥好联系党委政府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定期走访宗教界代表人士,协调解决什邡市罗汉寺围墙问题、广汉宗教活动场所用电标准高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