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情况予以公告(川财农〔2024〕94号),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
监督电话:028-62012020、028-62012074、028-86720761
意见收集人:杨老师、刘老师、王老师
电子邮箱:362268023@qq.com
通讯地址:省民族宗教委(成都市金牛区黄金路196号)
财政厅(成都市南新街37号)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情况表(川财农〔2024〕94号)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