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民委《关于评选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85 号)要求,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严格按程序组织进行了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经逐级推荐,报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成都市武侯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青美拥措、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格西彭措为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对象。
对推荐对象如有异议,请于10月20日至10月26日向四川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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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主要情况
先进集体:
成都市武侯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及省、市民族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创新工作举措、夯实基层基础、深化服务管理,维护了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和法律尊严,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2018年,武侯区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2019年8月,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统战部部长尤权同志视察武侯区晋阳街道吉福社区民族工作,称赞他们是“民族团结的典范”。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协调落实对民族地区发展的差别化支持政策,创新并推广“专家+示范户+对子户”的科技精准扶贫“福田模式”,促进民族地区追赶跨越发展,2019年,全市民族乡(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000元。协调解决凉山州自发迁居攀枝花市农民存在脱贫盲点问题,与周边市州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民族地区婚丧喜庆事宜移风易俗工作和“文明健康新生活”运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力促进攀枝花团结进步事业新发展。
先进工作者:
青美拥措,女,藏族,198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5年参加工作,2016年任四川省甘孜州石渠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主要负责民族宗教工作。
在平均海拔4500米的生命禁区,这里海拔高,自然环境恶劣,工作环境艰苦。面临严峻的发展民生稳定任务,十二年来她积极发扬“缺氧不缺信念,缺氧不缺智慧,缺氧不缺激情”的石渠精神,认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政策,依法加强民族事务管理,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入党誓词,树立了“扎根高原、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用心血和汗水,奋力谱写了新时代党员为民服务的赞歌。
格西彭措,男、藏族,1972年7月生。现任作为一名24年以来扎根基层从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党员民族干部,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凭借丰富的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经验和为人民服务的一腔热血,在维护民族团结中,政治立场坚定,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爱岗敬业,勤政务实,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少数民族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践行了一名基层民族干部维护民族团结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