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广元市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关于民族工作决策部署,对广元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进行集中动员部署,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不断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广元市委书记、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邹自景,省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凯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里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蔡邦银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正永就创建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会议指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政治行动,是全面推进少数民族散居地区振兴跨越的重要机遇,是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坚实保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责任感使命感,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聚万众之心,确保创建一举成功。要抢抓重大机遇,用好用足国家、省各类支持政策,加快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要聚焦市委战略部署,通过创建进一步把全市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充分激发出来、全面调动起来,凝聚起团结一心、共同奋斗的磅礴力量,以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共同努力,不断推动广元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要把握重点关键,全力打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总体战、攻坚战。要加强全面宣传教育,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严守意识形态阵地,加强教育基地建设管理,筑牢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扶持发展富民产业,不断增进少数民族群众民生福祉,共享民族团结进步发展成果。要构建共有精神家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推动民族地区文化繁荣发展,切实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凝聚民族团结进步强大合力。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深化平安广元建设,夯实民族团结进步法治保障。要注重创新特色亮点,聚焦载体创新、跨省联动和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广元品牌。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取得显著成效。要坚持省市一体,严格落实省委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创建工作的具体安排,加强向上沟通汇报,主动寻求工作指导,积极争取最大支持;加强市级统筹,成立县(区)组织协调机构,全面推进创建工作。要强化责任落实,市创建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责任部门要狠抓工作落实,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职尽责,形成人人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限时整改到位,坚决完成创建任务。
李凯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广元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广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率先开展跨省协作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高位构建跨区域民族团结进步联创共建工作格局,深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和信息化平台建设,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了“广元力量”和“广元智慧”。广元要把准创建的目标和方向,抓出创建工作的特色和亮点,牢牢把住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鲜明主线,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实创建的基础和成效,开拓进取、勇毅前行,把广元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前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青川县委、朝天区大滩镇、利州区东坝街道东屏社区、广元市树人中学在会上发言。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设分会场。有关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部分市级部门、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