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民委公布全国第四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我省攀枝花市入选。这是继绵阳市以后,我省又一个城市被确定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
攀枝花市是一座因“三线建设”兴起的工业移民城市,有汉族、彝族、傈僳族、回族、苗族、纳西族、白族、傣族等42个民族,是我省18个地级市中少数民族人口比例最高的市。
近年来,攀枝花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形成了以开放、包容、和谐、共生为鲜明特征的工业移民城市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路子。
一是健全服务管理机制,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有人管”。攀枝花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建立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妥善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区域协作,建立攀枝花、凉山、楚雄、大理、丽江五市(州)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
二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得来”。全域深化民族团结教育,在攀枝花市主城区公园、广场设立了20余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印发《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知识》《民族地区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读本》,摄制《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专题片》,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发挥县(区)主体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攀枝花市成功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2个,省级示范单位17个,市级示范单位121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0家,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城发展提供了团结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是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留得下”。印发《关于加强和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把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嵌入到社区工作平台,推行社区民族工作网格化,落实好就业创业、就医就学、临时救助、法律援助、特殊需求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处置机制,定期不定期研究沟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相关问题和信息,坚持合理诉求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说服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四个到位”。
四是热情帮扶贴心服务,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过得好”。设立“民族之家”、热线电话,发放“少数民族服务联系卡”,畅通与少数民族群众沟通联系。街道、社区定期开展面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政策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和“民族团结便民服务日”活动。民宗、民政等部门对殡葬点等进行了配套和完善。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流动人口,全部纳入“三免两补”保障范围,与攀枝花市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对读普通高中的流动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待遇;对就读中职学校的流动人口学生,同等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待遇。组织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多渠道帮助少数民族就业。加强营商服务,为少数民族经商办企业实行“审核合一”“一审一核”登记审查制度,线上指导少数民族申请人通过网上全程电子化提出申请,线下为少数民族经商办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指定专人为其提供全流程指导、跟踪服务,压缩了办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