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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二批四川省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学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28 来源:省民族宗教委 字号:[大 中 小]

川民宗委〔2021〕105号

 自贡、攀枝花、德阳、广元、内江、宜宾、广安、达州、雅安、眉山、资阳、甘孜、凉山市(州)教体局、民宗委(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川委厅〔2019〕59号)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推动全省中小学校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基础,全面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同心共筑中国梦”良好氛围。省民族宗教委、教育厅决定评选第二批“四川省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全省中小学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典型学校,增强各族师生民族团结进步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各族师生思想认识和行为自觉地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厚氛围。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育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

 二、基本条件

(一)全面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政治责任。学校党组织注重加强政治建设,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并将之摆上重要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重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教育,引导各族师生增强“五个认同”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制意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

(二)全面落实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部署要求。加强学科融入,依据课程标准及相关教材,在各学科教学中有机融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在小学高年级、初中开始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教育课。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积极营造弘扬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的氛围。搭建交往交流交融平台,开展混班教学、混合住宿,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促进各族学生共学共进。

(三)全面落实中小学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责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薄弱地区中小学校全面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面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教学,实现各学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覆盖。其他地区学校全面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

(四)创新平台载体持续有效推进。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积极开展各民族学生共同参加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结合实际,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观摩学习活动,发挥基地实践育人功能。

(五)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办学效益好,管理科学规范,社会声誉好,群众信任度高,示范影响辐射面广,近五年内没有发生师德师风、校园安全方面的负面事件,没有出现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并加强协调组织。相关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民宗工作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小学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抓好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学校推荐工作。

(二)坚持标准推荐试点学校。推荐工作由相关市州教育(体)局牵头,民宗委(局)密切配合,于2021年10月9日前推荐2所(小学和中学各1所,甘孜州只在色达县、凉山州只在木里县推荐1所小学或中学)到省民族宗教委(同时报推荐表纸质件及电子文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学校推荐表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管理工作、德育工作、教学工作、队伍建设、办学特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规划、所获奖励和荣誉、相关联系人及电话等。省民族宗教委、教育厅将根据市州推荐材料,综合筛选确定第二批“四川省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学校”。

(三)指导试点学校开展主题教育实活动。各相关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民宗工作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积极指导试点学校创新方式方法,结合实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学校立德树人、教育教学全过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培养时代新人,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中培养时代新人,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学校推荐表

 联系人:省民族宗教委教科语文处 陈珂电 话:028-61361884,18200302569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黄金路196号邮 编:610036邮 箱:11841653@qq.com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2021年9月13日

主办单位: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黄金路196号 | 电话:028-620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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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二批四川省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学校的通知

2022-01-28 05:58来源:省民族宗教委

川民宗委〔2021〕105号

 自贡、攀枝花、德阳、广元、内江、宜宾、广安、达州、雅安、眉山、资阳、甘孜、凉山市(州)教体局、民宗委(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川委厅〔2019〕59号)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推动全省中小学校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基础,全面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同心共筑中国梦”良好氛围。省民族宗教委、教育厅决定评选第二批“四川省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全省中小学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典型学校,增强各族师生民族团结进步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各族师生思想认识和行为自觉地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厚氛围。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育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

 二、基本条件

(一)全面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政治责任。学校党组织注重加强政治建设,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并将之摆上重要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重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教育,引导各族师生增强“五个认同”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制意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

(二)全面落实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部署要求。加强学科融入,依据课程标准及相关教材,在各学科教学中有机融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在小学高年级、初中开始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教育课。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积极营造弘扬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的氛围。搭建交往交流交融平台,开展混班教学、混合住宿,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促进各族学生共学共进。

(三)全面落实中小学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责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薄弱地区中小学校全面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面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教学,实现各学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覆盖。其他地区学校全面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

(四)创新平台载体持续有效推进。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积极开展各民族学生共同参加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结合实际,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观摩学习活动,发挥基地实践育人功能。

(五)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办学效益好,管理科学规范,社会声誉好,群众信任度高,示范影响辐射面广,近五年内没有发生师德师风、校园安全方面的负面事件,没有出现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并加强协调组织。相关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民宗工作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小学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抓好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学校推荐工作。

(二)坚持标准推荐试点学校。推荐工作由相关市州教育(体)局牵头,民宗委(局)密切配合,于2021年10月9日前推荐2所(小学和中学各1所,甘孜州只在色达县、凉山州只在木里县推荐1所小学或中学)到省民族宗教委(同时报推荐表纸质件及电子文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学校推荐表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管理工作、德育工作、教学工作、队伍建设、办学特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规划、所获奖励和荣誉、相关联系人及电话等。省民族宗教委、教育厅将根据市州推荐材料,综合筛选确定第二批“四川省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学校”。

(三)指导试点学校开展主题教育实活动。各相关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民宗工作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积极指导试点学校创新方式方法,结合实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学校立德树人、教育教学全过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培养时代新人,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中培养时代新人,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学校推荐表

 联系人:省民族宗教委教科语文处 陈珂电 话:028-61361884,18200302569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黄金路196号邮 编:610036邮 箱:118416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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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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