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5
来源:省民族宗教委
宗教活动场所扩建、异地重建属于宗教活动场所的重大变化,涉及该场所是否还符合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的条件。宗教活动场所申请设立时,是按照当时场所的设立地及场所大小来审查其相关条件。当场所发生扩建、异地重建情况时,一些情况会发生变化,如扩建场所或者场所异地重建,信教群众是否有需要,是否符合布局合理的要求,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是否会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等,这些都需要重新进行审核,所以需要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程序办理,即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办理。此外,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扩建、重建宗教活动场所,经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后,还应当依法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同时,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应当严格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不得未经审批建设或者擅自更改已批准规划方案、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筑风格。
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