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编制。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2011年,四川省宗教局依据《条例》和《实施办法》,结合全省宗教工作实际,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梳理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了宗教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任务,作为重要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考核。确定分管副局长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指定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宜,确定3名专职人员承担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完成目录升级。3月,按照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升级工作的统一部署,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梳理,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详表,确定一级类目1个、二级类目1个、三级类目7个、四级类目13个。系统升级完成后,组织对近几年的历史数据进行清理,并重新进行发布。
(三)强化载体建设。2011年,四川省宗教局不断加大投入,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完善门户网站“四川宗教网”专题功能,开设宗教工作和重要活动专题栏目10余个,应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加强《四川宗教》办刊工作,调整充实编辑部工作力量,加大杂志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强化载体管理,出台《关于加强互联网站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四川宗教〉办刊工作的意见》,推行年度综合考评,将载体建设纳入目标考核工作。
(四)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发挥网站、杂志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凸显宗教工作特色。改进和完善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宗教局窗口的工作,提高行政许可工作的办理效率,规范政务公开栏,通过公布电话、办公地点、办事指南等方便群众办事。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通报重大公开消息。开通领导信箱,专人负责信箱的整理、送签、督办和回复。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四川省宗教局公开政府信息122条,其中,概况类5条,总结计划类3条,法规公文类1条,工作动态类90条,人事信息类2条, 其它类信息21条。
(一)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及时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送和公开宗教工作信息。2011年,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9条,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宗教工作信息20条。
(二)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2011年,通过四川省宗教局门户网站“四川宗教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信息”、“新闻中心”等多个栏目,公开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动态信息100余条。
(三)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2011年,通过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四川日报、康巴卫视等新闻媒体,报道全省宗教工作20篇次。积极主动向国家宗教局提供相关信息。
(四)通过其他渠道公开信息。定期更新四川省宗教局机关办公楼电子触摸查询屏信息,办好政务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期限等公共信息,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2011年,四川省宗教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和减免费用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四川省宗教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但也存在不足:一是个别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提高;二是个别部门和人员对公开与不公开把握不到位;三是公开的信息数量较少,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今年,四川省宗教局将继续按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入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三是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常态化,提高工作层次,确保信息的及时、规范、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