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省伊斯兰教协会积极响应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号召,扎实推进《通告》宣传工作,强化全省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及时传达《通告》精神,要求各地伊协、清真寺认真学习贯彻《通告》,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主体责任,规范场所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审批流程。二是要求各清真寺加强巡查力度,对正在场所内的动火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动火作业安全无虞。三是要求各地在场所入口、消防通道等醒目位置张贴《通告》,强化安全宣传和警示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信教群众知晓率,进一步筑牢全省伊斯兰教界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