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魂”工程,构筑思想同心圆。通过“集中学习+宣讲学习+选派学习+现场学习”方式,组织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等宗教政策法规10余次,引导宗教团体班子成员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各级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讲活动8次,选派宗教界人士参加培训5人次、参观红色教育基地30余人次,增强了“五个认同”。
“强基”工程,筑牢规范管理链。构建宗教团体会长、副会长包片负责制度,实现26处场所全覆盖,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完善管委会职责、组织管理、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等8项制度,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崇俭戒奢”“以案促改,从严治教”“提标扩面”等活动5次,提升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能力。
“暖心”工程,绘就同心惠民卷。建立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三必访”制度,开展重大节日、患病住院、特殊困难等走访活动9次,走访宗教教职人员30余人次、慰问26人次,体现团体温度。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助学扶弱、环境治理等公益慈善活动20余场次,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升宗教界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