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保障。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深入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健全完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用好、用活、用足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立法权,先后制定《马边彝族自治县彝族语言文字条例(修订)》《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等自治和单行条例近10件,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举办马边彝族自治县成立40周年庆祝活动,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和充分认可。巩固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分层分类推进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获评市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集体15个、模范个人13人、省市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示范学校3个,评选表彰县级模范集体61个、模范个人149名,命名县级示范单位261个。
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化解信访积案25件,创新实践笋山、茶山、矿山“三山警务”社会治理模式,获《人民公安报》刊发宣传。成立“双梅调解室”,动员家支众筹化解执行难题,实现矛盾纠纷就地解决,被《人民法院报》宣传推广。打造“玛牧·吉威”审判品牌和“阿杰鲁”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德古”调解网络,成功创建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
实施文明新风培育工程。持续深化移风易俗,率先颁行移风易俗单行条例并制定贯彻实施办法,建成积分超市110余个,完善村规民约114个,推进“双高”攀比问题专项整治,劝导简办红白喜事300余起,规范“尼木措毕”祭祀活动50余起,厚养薄葬、嫁娶从俭等逐渐成为群众日常习惯。民主镇小谷溪村从推行“丧事不打牛”破题,同步开展“五清”“五上”等专项治理,激发了村民践行村规民约、共同推进乡村治理的参与热情,入选2023年度四川省创新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