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通过创新监管机制和数字化手段,构建民族专项资金“三位一体”常态化监管体系,显著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执行效率。
多层次督导与问责机制。分级督导。市县党委政府督促职能部门提前介入项目规划、评审等环节,优化流程并强化风险防控。通报约谈。对问题整改不力的县市,分级下发通报或《提醒敦促函》,约谈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形成压力传导。考核挂钩。将资金管理绩效与年度考核、次年资金分配直接挂钩,实行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
动态监测与数字化监管。定期报告。每月26日前提交项目进度“月报表”,州级汇总形成“三张清单”并通报督办。数字化监管。运用新版“民族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实现“线上+线下”流动预警督办,提升监管效率。能力提升。每年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协调省级政策支持及专家授课,强化县级监督能力。
项目全周期闭环管理。落实闭环流程。从月报分析到实地督导、整改复核,形成“20个工作日督办链条”,对滞后项目发函抄送州级领导督办。项目库动态优化。每年9月开始补充项目库,经“基层初选—市县初审—州级评审”流程确保项目申报科学性。资金高效分解。联合财政等部门推行“10+5+30”限时办结制,4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分解、审定和下达,缓解项目实施时间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