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至15日,省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向鸿率民族团结促进处(城散处)、经济发展处、民开中心相关人员赴广元市、巴中市开展专题调研工作。
刘向鸿一行先后深入广元市黄猫垭镇、巴中市职业技术学院、南江县杨家河社区、南江县诸葛寨村蔬菜基地和平昌县双城村等地进行实地察看,并与当地干部群众、学校师生进行深入交流。
刘向鸿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项目的规划,加大资金撬动整合力度,放大资金效益。要严格执行“两个70%”的规定,坚持民族类专项资金70%投入产业,70%的资金量化到村集体经济。要坚持“产业项目群众不投资的不搞、村内道路等公共服务设施群众不分担的不修、集体经济收益群众不分红的不动”的“三不原则”,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形成利益共同体。要着力推动专业化市场化运营管理,有序推进民族类专项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经营权市场化运作、受益权归全体村民的“三权分置”运作模式,引进市场竞争机制转让股权,坚决杜绝贱卖民族类专项资金投入形成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刘向鸿强调,在项目后期经营中要特别借助专家的力量来提高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增加经济效益。
针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刘向鸿强调,各地一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各地的学习宣传一定要及时、全面、准确。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各院校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全过程,进一步丰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涵,做好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发展跟踪服务。
刘向鸿一行还对沿途的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