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谋划强化管控。成立由镇街、应急管理和民宗部门、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等组成的消防安全工作专班,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修订完善应急预案8个,不断深化源头管控和治理。
精准推进压实责任。联合应急、消防等部门组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综合培训5次,传达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发放资料200余份,通报火灾典型案例7个,明确各场所第一责任人和防火期驻守责任人的工作职责,签订安全责任书8份。
定位风险消除隐患。组织专班成员单位,对全区8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全方位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销号制,形成安全隐患整改闭环,采取设置防火隔离带、调整摄像监控区域、囤积沙袋、改造消防池、修剪树枝等措施,现场整改风险16处,指导模拟短路、雷击、野外用火不当造成火情应急处置演练6场次。
广泛宣教增强意识。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专栏8个,悬挂宣传标语10余幅,重点利用祈福、会期和传统节日期间,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文明燃香、安全燃香,杜绝野外用火,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场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