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宗教活动场所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场所负责”原则,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由民宗部门牵头,住建部门提供技术指导,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安全评估,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联动机制,签订《安全隐患整治承诺书》50份。
二是全面排查隐患,集中靶向整治。联合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50处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开展“地毯式”排查,共计排查场所238栋,发现各类隐患40条。按照“一场所一档案”原则,建立《宗教活动场所自建房安全隐患台账》,详细记录场所基本信息、隐患部位、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对整改不到位的场所,联合住建、消防、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2份。目前,累计完成整改隐患40条,销号率100%。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将宗教活动场所自建房安全纳入年度安全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重点内容,依托“数字民宗”管理平台,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装监控摄像头,并安排专人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每日安全巡查、每周安全抽查,指导各场所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安全培训8场次,开展消防应急演练9次,发放《宗教活动场所自建房安全手册》300余份,普及安全用电、用火知识及应急逃生技能,提升宗教界人士安全管理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