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凝聚思想共识。建立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通过专题讲座、政策解读等形式,组织宗教界人士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规,同步建立党政领导与宗教团体负责人联合学习机制。重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累计开展专题谈心谈话3次,覆盖宗教教职人员42人次,县域内17处宗教活动场所规范落实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要求,更新制度展板23块,增设民族团结宣传栏9处。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提高管理水平。制定《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指引手册》,细化财务管理、消防安全等9类38项标准。组建由统战、住建、消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指导组,实施“一场所一策”改造计划,重点完善电气线路改造、应急疏散标识设置等安全设施。创新建立“线上巡查+实地核验”机制,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日常巡查27次,组织消防应急演练5场,指导3处场所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年内累计开展专项调研指导6次,协调解决场所不动产登记、排涝系统改造等实际问题2个。
三是强化人员管理,提升综合素养。实施“三支队伍”培育工程,建立包含12名骨干宗教教职人员的人才储备库。创新“理论授课+实践指导”培养模式,组织汉传佛教基层教职人员参加中国佛学院网络课程3人,选派基督教教职人员参加神学思想建设研讨班2人次。举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主题研讨活动,组织道教界人士赴红色教育基地参访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