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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12-31   来源:干部人事处

 根据《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见附件。

 二、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如某岗位参加体检人员因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体检时间电话通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按所留联系方式电话通知考生到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成都市金牛区黄金路196号)集合,统一前往医院体检,请保持电话畅通。

 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体检,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注意事项

 1. 体检前8小时禁食、禁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 请考生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 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由医院收取)。

 4. 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联系电话:黄老师,028-62012041。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下半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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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12-31 16:19来源:干部人事处

 根据《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见附件。

 二、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如某岗位参加体检人员因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体检时间电话通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按所留联系方式电话通知考生到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成都市金牛区黄金路196号)集合,统一前往医院体检,请保持电话畅通。

 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体检,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注意事项

 1. 体检前8小时禁食、禁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 请考生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 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由医院收取)。

 4. 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联系电话:黄老师,028-62012041。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下半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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