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春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深入县(区)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市民宗局负责人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前往巴州区、南江县、平昌县10余处宗教活动场所,实地检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了解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听取宗教活动场所属地宗教工作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关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情况介绍,与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界代表人士、信教群众座谈交流,深入了解条例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难点问题,听取意见建议。
检查组强调,要以本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抓规范、促提升,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要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扎实推进宗教中国化走深走实。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严格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全面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加强法治宣传,持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引导宗教界人士树牢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要确保场所安全,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要加强统筹协作,增强宗教工作合力,常态化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守住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