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同意对外公开)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文件
川民宗委函〔2019〕72号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1278号提案答复的函
潘洪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宗教场所维修建设力度的建议的提案》(第127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四川是宗教大省,五大宗教齐全,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宗教工作。一方面,为保证全省依法登记的寺观教堂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省财政专门设立了寺观教堂维修补助专项资金。为有效使用好专项资金,省民族宗教委积极配合省财政厅,修订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资金安排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对确需帮助的依法登记的寺观教堂给予支持帮助。另一方面,随着省财政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的逐年加大,市县财力得到增强,省财政厅将加强对市县财政的指导督促,按“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落实好宗教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宗教工作正常开展。
感谢您对宗教工作的关心、支持,也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7月19日
(联系人:刘荣辉 联系电话:028-62014357)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