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和综合经济类)
(全文公开)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文件
川民宗委函〔2019〕27号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
关于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第96号建议答复的函
马其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达州市民族经济发展的建议》(第9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对达州市散杂居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高度重视,于2005年建立了4个土家族乡,2014年批准宣汉县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省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有关政策,从各方面给予了倾斜照顾。
一是财税政策方面。除中央分享收入和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以外,省级财政暂不参与包括宣汉县在内的民族地区税收收入分享,支持宣汉等民族地区壮大收入规模,提升收入能力。在一些资源环境非税收入分享上也给予了支持照顾,提高了宣汉县分成比例。对省级按规定分享的部分专项收入、政府性基金,也通过项目安排、结算补助等形式予以返还,如2017年结算省级财政返还宣汉县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207万元,2018年结算将返还408万元。2018年省财政安排达州市专项扶贫资金9.3亿元,较2017年增长31%,其中: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事业发展资金612万元。2019年,已安排达州市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亿元,其中: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30万元,支持帮助达州市少数民族群众发展增收。
二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自2016年以来,省水利厅安排达州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中央资金1.15亿元,省级资金555万元,解决了25.95万建卡贫困人口饮水困难问题,受益人口达52.81万人,对宣汉县团结水库灌区的配套改造项目给予了支持。“十三五”期间,还安排了宣汉县凉水井水库灌区等3个灌区配套改造项目,规划总投资6273万元,规划建设渠道63公里,项目完成后,预计可实现新增灌面1.57万亩。还为达州市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60.97万亩,截止目前已完成64万亩。
三是社会事业方面。包括宣汉县在内的民族地区绝大部分教育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比例达到95%以上,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免教科书费等项目则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宣汉县作为民族待遇县,中央和省级财政还全额解决了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方面所需资金。“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每年向宣汉拨付50万元,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目前,宣汉县按每生每年600元的标准减负学前幼儿保教费,提供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发放了生活补助;同时在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基础上,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为建档立卡中职学生发放生活补助;按“应贷尽贷”要求,为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提供政府贴息贷款,并为新入学建档立卡大学生提供生均每年2000元生活费和2000元学费的特别资助。宣汉县还同等享受我省现行少数民族地区高考加分政策,达州市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均享受少数民族预科招生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政策。帮助促进卫生事业发展,2016-2018年,省财政共投入达州市卫生事业补助资金约500万元,专项用于开展对口支援卫生院和县医院项目。自2011年起实施的“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共开展民族地区卫生队伍建设、民族地区卫生体系建设、民族地区公共卫生强化三大行动,有力地提升了包括达州市民族地区在内的全省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
四是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方面。省委历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始终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纳入全省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总体部署,达州市现有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12名。在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中,全市担任乡镇党委书记的少数民族干部4人,比换届前增加4人。宣汉县作为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所辖4个土家族乡乡长均为土家族干部。此外,渠县县委、县政府班子各配备了1名少数民族干部(含1名挂职干部)。同时,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交流力度。2017 年以来,对4名培养潜力较大,需要提升综合管理能力的少数民族干部安排跨部门交流。对3名具有培养潜力的少数民族干部选派到一线锻炼,2名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被选派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
马其华代表,促进达州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是省直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继续加大对达州市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达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二是依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整合使用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将特色产业发展纳入脱贫攻坚产业扶贫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精神,继续把选拔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督促达州市落实好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使用政策,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同时,督导达州市各级政府落实政策,对少数民族的发展给予照顾,要充分结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进一步优化建设民族乡镇发展规划,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积极争取上级及中央部委支持。进一步指导达州市强化统筹、因地制宜,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充分挖掘潜力,在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上对民族乡镇和少数民族群众的发展给予倾斜。
感谢您对民族工作的关心支持!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联系人:刘雨春 联系电话:62012032)
抄报: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