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首次从法理层面确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核心地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迈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立足小凉山腹地的峨边彝族自治县,深耕十余年基层治理实践,深挖本土德古调解传统并有机融入现代法治体系,为这部法律在基层落地落实、走深走实写下鲜活实践样本。
规范与提升:让传统治理文化在法治轨道上“新生”。峨边依托传统民间治理文化,坚持融合转化、规范提升,成立“德古协会”,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群众威望高、做事公道正派的民间“德古”选聘为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全县现有德古调解员53名,协会依规管理。同时制定调解协调机制和管理办法,划定范围、规范程序,明确“七不准、五严禁、三必须”纪律,变“口头协议”为“书面文书”,并健全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无缝对接诉调、检调、公调体系。峨边依托“德古”开展融合规范治理的实践,是契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精神的基层先行探索。本土传统治理经验通过制度化规范打磨,有机融入现代基层法治建设体系,实现传统优势与法治规则协同发力。
共治与共享:在共同体意识中凝聚“最大公约数”。峨边将“德古工作法”与“亲情工作法”“赶场工作法”有机嫁接,探索“德古+积分”“德古+亲情”“德古+法官+联调”等多元路径。宣讲台设在火塘边、院坝里、笋山上,“德古”汉彝双语讲堂用乡音土话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道理,累计开展宣讲3000余场次,覆盖12万余人次。当各族群众围坐在火塘边,用“德古”的智慧化解矛盾、用法治的框架规范行为,“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便有了最坚实的群众根基。
守正与创新:民族地区治理现代化的“峨边实践”。峨边立足本地实际推进民族地区治理现代化,依托本土传统治理经验做好规范转化、创新运用。探索形成的“德古工作法” 严守法律准则,统筹法理、人情与事理,保留了本土治理特色,实现守正传承与创新实践统筹推进。近五年,依托这套机制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0余件,调解成功率99%。治理模式从火塘边民间协商调解到法治轨道规范运行,再到网格化多元共融,逐步形成贴合民族地区实情的治理提升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