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山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全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为载体,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抓手,不断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高位统筹推进。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检查暨宗教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在全省率先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印发《乐山市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将民族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市委统一战线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机构改革单设市民族宗教委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建立市民族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三是配强工作力量。在全省率先设立市民族宗教研究所、核定事业编制5名,在金口河区和峨边、马边彝族自治县单设民宗局,其余8个县(市、区)民宗局(与统战部合署办公)配备民宗局局长(正科级)、配齐民宗局副局长,11个县(市、区)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民族工作,全面构建起民族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