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巴中市巴州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重在基层、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奋力谱写了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时代新篇。
一、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创建工作基础。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着力在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应急处置、督查考核上下功夫,系统化、制度化推动创建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创建格局。针对创建活动的广泛性、群众性特点,树立“大宣教”理念,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纳入全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同步组织开展,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创建的工作格局。连续4年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举办民宗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3期,精心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3个。
三、突出民生改善,增强创建工作实效。坚持创建活动与改善民生相结合,聚焦农村少数民族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大力实施基础提升、产业就业、扶危解困“三大行动”,努力画大“同心圆”。近年来,共投入少数民族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280万元,建成入户路4500米,实施饮水工程3处,解决了43户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行路难、饮水难问题;建成少数民族产业示范基地2个,累计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技能培训300人次;将46名少数民族贫困群众纳入了低保救助范围,累计提供临时救助120人次,帮助住房困难户解决住(租)房问题20余起。
四、创新服务管理,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始终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作为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享受同城待遇。建立三级民族团结工作服务网络服务体系,组建协管员队伍20人,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3个,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管理;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台账,推行“三必清、三必谈、三必帮”的“三个三”工作法,妥善解决好就业、就学、就医等方面的问题;依托司法部门和律师协会,及时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各类法律援助,累计提供法律援助24人次,成功追讨工薪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