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积极动员、大力支持妇女同胞参与其中,撑起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工作“半边天”。
一是把“妇女儿童之家”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阵地。与各级妇联组织密切协同,为民族地区妇女儿童工作赋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内涵,以妇女为桥梁,使“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信念深入寻常百姓家,鼓励各族妇女带着孩子一起参加民族间的群众性交流活动,将乡镇、村社“妇女儿童之家”变为增进各民族感情的温暖家庭,在苗族新年、彝族新年、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中,加入“苗族与祖国”“彝乡红色故事”“56个民族56朵花”等亲子活动,受到各族群众的广泛欢迎,在寓教于乐中,增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的意识。
二是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离不开妇女同胞辛勤付出。苗族蜡染、苗族古歌、苗族刺绣、苗族竹竿舞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均离不开苗族妇女的参与,兴文县、珙县、筠连县、屏山县分别成立了女子苗族伴舞队、女子苗族古歌演唱队、彝族服饰展示团,在宜宾市举办全省第十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八届四川省少数民族艺术节、宜宾市少数民族歌手大奖赛等活动中均留下了她们的身影,她们把宜宾市苗族、彝族、回族等世居少数民族能歌善舞、热情奔放的形象生动地展示出来。
三是民族地区的产业发展妇女同胞是“生力军”。玉和苗族乡凤凰社区的传统优势产业蚕桑养殖中,老、中、青妇女是主力军;大坝苗族乡肉牛养殖、高坪苗族乡生猪养殖产业项目中,家庭主妇是中流砥柱;麒麟苗族乡苗族刺绣、罗渡苗族乡苗族蜡染、清平彝族乡彝人服饰等手工艺品的生产、制作、销售中,妇女同胞是中坚力量。宜宾市有3.7万民族地区妇女群众广泛深入参与产业发展,既解决了自身的就业,促进了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也更有利于各民族在各类产业链条中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