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获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宗教事务条例》在四川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依法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依法调节宗教涉及的各种社会关系,在省政府连续三年将《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完善列为立法调研项目的基础上,2019年初,省委将《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的立法修订列为 “依法治省”年度重点工作,省人大、省政府也将其作为年内必须完成的立法计划。
一年来,省民族宗教委、司法厅和省人大法工委组成的工作专班,规范完成了所有程序,形成了既坚持党领导立法的原则又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既与上位法的原则保持高度一致又结合地方实际进行新增创设的《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体现出鲜明的政治站位、严格的问题导向、突出的四川特色和极强的可操作性。
修订后的《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将于2020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