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国家民委发布《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民委发〔2021〕4号),阿坝州茂县被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下发《关于命名第五批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决定》(川民宗委〔2020〕181号),阿坝州若尔盖县、阿坝州税务局稽查局等15个区(单位)被命名为第五批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
截至目前,阿坝州成功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8个,教育基地3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59个,教育基地4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1899个,教育基地14个;619个模范集体、2277个先进个人受到国家和省州表彰、表扬。示范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凸显,逐步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为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