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九省(区)和建设兵团民族工作部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联席会议在成都召开,来自河北、云南、西藏、陕西、宁夏、甘肃、青海等省(区)民族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会议,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统战部、教育厅、公安厅、人社厅等省民委委员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负责同志莅临指导。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树立以各族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跨区域联动协作平台和工作运行机制建设,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和基层民族事务治理能力,构建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各省(区)和建设兵团民族工作部门认真交流总结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验,深入研究探讨工作新机制新举措,签署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协议》,一致同意从五个方面深化联动协作:一是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引导各族群众感党恩、跟党走,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二是要按照“公平对待、主动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共建共享”的原则,推动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推进有序“市民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是要按照“改善民生、保障权益,促进和谐、维护稳定、增强团结”的原则,推进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生产生活水平,保障各民族平等权益,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四是牢固树立依法行政、遵章办事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理念,积极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等方面,加强服务管理;五是树立“一盘棋”的全局观念,完善协作平台建设,积极推动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作,保持联动协作工作常态化。
四川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大省。多年来,省民族宗教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视为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民族团结的重要资源,在全面加强和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基础上,突出建立完善三个层面的跨区域协作机制:一是与京津冀和长三角、珠三角形等发达地区民族工作部门协作,做好我省外出少数民族务工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二是加强与西部地区有关省(区)和建设兵团民族工作部门协作,做好西部地区流入我省和我省流入到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务工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三是在省内层面,建立起跨市州民族工作部门之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协作机制,促进了流入地、流出地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形成多方协作、共同发力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格局。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考察了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吉福社区、金牛区祥瑞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