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民宗委〔2022〕57号
甘孜州民族宗教委:
你委《关于炉霍县马居觉姆寺整体搬迁的请示》(甘民宗〔2022〕27号)收悉。鉴于该寺现有地质环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甘孜州炉霍县马居觉姆寺异地重建的申请。
二、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和项目规模进行建设。
三、建筑设计要体现中华文化元素。
四、项目建设中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迁建后立即拆除旧址上的建筑设施,恢复为农地、林地或恢复植被,确保安全。
五、搬迁后要按规划要求打桩定界,并按依法管理有关要求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场所登记证等工作。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