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民宗委函〔2021〕73号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申请2021年部门预算调剂及指标注销的函
财政厅: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财政资金结余结转管理健全存量资金动态清缴机制的通知》(川财预〔2021〕47号)及预算执行与绩效“双监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统筹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近期,我委组织二级预算单位开展了2021年预算指标清理工作,并结合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了相应处置方案。
一、指标注销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重点对政府采购及部门预算项目结余指标情况进行了清理,因采购结余、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作未能开展及项目实施完毕结余等因素影响,共计需注销指标172.3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指标结余13.452万元,部门预算项目指标结余158.944万元。具体如下:
1.民族宗教委机关:《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印刷费13万元、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费用7万元、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经费52.96万元、媒体宣传工作经费8.22万元、民族发展资金资金(省本级)17.88万元,合计99.06万元。
2.古籍办:古籍业务出版经费9万元。
3.道教协会:宗教事务工作经费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2万元,合计2.1万元。
4.天主教爱国会:宗教事务工作经费5.4万元、设备购置经费0.216万元,合计5.616万元。
5.基督教三自爱国会:设备购置经费0.12万元。
6.宗教教育培训中心:宗教中国化上讲台活动22万元。
7.神学院:学院办校工作经费8万元、公共课专项经费2.5万元,合计10.5万元。
8.尼众佛学院:公共课专项经费24万元。
二、预算调剂
因存在部分年度内新增工作,事业单位绩效奖提标及抚恤金等历史遗留问题,按照优先在部门综合预算内调剂解决的原则,我委进行了指标清理,并严格依照《省级预算调剂办法》有关要求,报财政厅审批后调剂使用。经梳理,共计需审批调剂指标6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含非定额公用经费)调剂22.17万元,部门预算项目调剂42.89万元。具体如下:
1.民族宗教委机关:因公安厅要求各单位对网络开展等保测评工作,并实行专项考核,因年初无预算,需从“法制宣传工作经费”中调剂21万元至“民族工作专项”,用于开展等保测评工作。
2.道教协会:因受疫情影响,差旅费结余,调整3.1万元用于保障新增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保、住房公积金相关支出缺口。
3.天主教爱国会:调整差旅费4.43万元、维修(护)费1.65万元,合计6.08万元,用于解决2015年去世职工丧葬费、抚恤金缺口。
4.基督教三自爱国会:调整维修(护)费2.76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0.5万元、合计4.26万元,用于解决2016年去世职工丧葬费、抚恤金缺口。
5.宗教教育培训中心:(1)调整基本工资1.5万元,用于解决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提标缺口。(2)从“宗教中国化上讲台活动”中调剂8万元至“综合业务开支经费”,用于保障门户网站建设。
6.神哲学院:(1)从“公共课程建设费”中调剂4万元至“宗教人员生活费”,主要用于解决宗教人员生活费不足部分。(2)从“公共课程建设费”中调剂8万元、“教学楼顶防漏维修”中调剂0.49万元、“第三期天主教中国化神学思想研讨会”中调剂1.4万元,合计9.89万元至“学院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解决后厨维修及消防设备改造。
7.民族研究所:调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3万元,用于解决2020年去世职工抚恤金缺口。
此函。
附件:1.《2021调减部门预算明细表》
2. 《2021部门预算调剂明细表》
3. 有关单位预算调剂报告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