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针对近年来辖区内少数民族流动人员逐年增加的情况,着力从网络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大众化活动、法治化思维入手,全力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一是纳入网格化管理,及时掌握动态信息。依托社区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信息采集和动态管理,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管理工作纳入外来人口管理体系和城市治安管理范畴;强化社区民族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民族工作联络员、基层网格员的作用,定期走访、加强互动,及时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困难诉求等,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更好融入城市生活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提供精细化服务,协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充分发挥市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统战、民宗部门负责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全力配合、社会各界充分参与,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卫生健康、入托入学、法律服务等方面积极提供帮助和服务。近两年来,帮助15名流动少数民族子女按规纳入辖区内学校就学,为外来流动孕产妇、0-6岁流动儿童提供妇幼保健知识宣传、孕产期健康管理等服务,真正实现了各族群众在什邡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
三是开展大众化活动,引导外来人员全方位嵌入。利用每年十一、春节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时机,大力开展以“增进民族团结、共建和谐小区”为主题的文化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民族团结进步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编发通俗易懂的“口袋书”等形式,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宣传面和知晓率,在各族群众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利用传统佳节,邀请外来流动人员参加社区“中秋团圆聚”“国庆大联欢”等联谊活动,进一步加深了解、增进友谊,推动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
四是坚持法治化思维,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基层民族工作联动网络,加强民族工作联络员、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举办“石榴籽”夜校培训12期;对矛盾纠纷做到定期排查、及时研判、准确定性、依法处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好意识形态阵地;设立法律援助站,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20余个;坚持部门联动、密切配合,依法保障各民族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